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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信息服务扎紧"篱笆"
2016-06-30 09:49:57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国家网信办发布App新规 为信息服务扎紧"篱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8日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pp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履行“六项义务”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应用程序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对提供民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应用商店上架的App超过400万款,且数量还在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少数应用程序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有的还存在窃取隐私、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社会反映强烈。

为此,《规定》提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六项义务”: 一是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二是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对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四是依法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五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用程序;六是记录用户日志信息,并保存六十日。

据了解,有的App随意调用手机权限、侵犯用户隐私、发布虚假广告,甚至存在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行为,用户对此深恶痛绝。对此,《规定》针对用户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保护明确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不得开启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功能,不得开启与服务无关的功能,不得捆绑安装无关应用程序。

“App超市”须履行“四项管理责任”

目前,用户大多是通过应用商店下载应用程序,对这种“App超市”,《规定》明确,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履行“四项管理责任”:一是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二是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保护用户信息,完整提供应用程序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说明,并向用户呈现;三是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信息内容,建立健全安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四是督促应用程序提供者发布合法应用程序,尊重和保护应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同时,《规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为网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实用的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公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投诉举报不畅的,可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网址:www.12377.cn,举报电话:12377,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专家解读:《规定》将为网民着想放在突出位置

针对今天新出台的App管理新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表示,鉴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把资讯类App作为了解新闻时事、参与公共议题讨论的第一信息源,App信息内容的管理,关系到网络舆论场的和谐,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和社会的稳定。

祝华新认为,App管理规定要求,App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六项义务”,作为“App超市”的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履行“四项管理责任”,如果落实到位,各种乱象应该能得到有效解决。

“另外,国家网信办此次推出的App管理规定第四条,明确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体现了治网思路的与时俱进。”祝华新说。

“可以说,这是与网民切身利益有关的应用程序,第一次有针对性地确定一定之规。《规定》有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内容。”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认为,《规定》首次明确了国家网信办作为移动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的主管单位。侧重维护市场中弱势一方——网民的个人信息与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与过去很多互联网领域的规章制度经常规制和约束网民的权益不同,《规定》让网民感受到了正能量,将为网民着想放在了突出的位置,进入了网民的心坎。

方兴东说,《规定》针对应用程序市场中的难点和痛点,比如普通网民防不胜防的诱导式安装、过度收集用户信息、过度获取功能权限,甚至可能遭遇的恶意扣费和被盗等安全问题,都给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应用程序提供者与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也提出了基本的底线和准则,没有增加太多的难度和门槛。

方兴东认为,《规定》难能可贵的是,还为网民解决了经常遭遇问题而投诉无门的尴尬和困境,投诉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以及处理机制的有效性,是法律法规能否真正见成效的关键所在。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李欲晓说,《规定》明确区分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为分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在保护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保护用户权益的根本思路和原则。明确的处置权利、措施和流程,使《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社会监督、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网络空间乱象成为《规定》的显著特征。

在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院长李志刚看来,当前,App信息服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管理、企业经营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高了工作生活效率,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是,App信息服务市场良莠不齐,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App提供者快速增加,但其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参差不齐,重效益,轻安全,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更重要的,随着网络与社会经济的深度融合,网络信息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李志刚说,“《规定》在制度层面上为App信息服务扎紧篱笆,将推动我国App信息服务市场进入监管者依法监管、经营者规范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的新阶段。信息服务越规范,用户越愿意使用,政府越鼓励发展,从而形成企业、用户、政府共生共荣的行业生态。” 

责任编辑: 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