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墨是包装印刷的重要原辅材料,也是重要污染源之一,去年12月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对包装印刷中使用的油墨也作出了规定,明确指出“新建包装印刷项目须使用具有环境标志的油墨”,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
在要求包装印刷企业使用环保油墨时,《规划》也提出要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淘汰300吨/年以下的传统油墨生产装置,取缔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淘汰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淘汰其他污染严重的挥发性有机物,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和控制无经济可行性的工艺和产品。
《规划》也提出要研究制定涂料、油墨、胶黏剂、建筑板材、家具、干洗等含有机溶剂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
《规划》不只对新建包装印刷项目有要求,还规定“包装印刷业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烘干车间需安装活性碳等吸附设备回收有机溶剂,对车间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