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专家学者畅所欲言
今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为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确定了“因乐而动,为乐维权”的主题。4月21日上午,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京联合举办“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希望通过这一平台,让中外音乐界的专家学者能够畅所欲言,共同讨论版权保护对于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推动作用。
时值春暖花开之际,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在北京举办了“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以音乐作品版权作为全球知识产权关注的焦点,这既体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视,更体现了版权保护对音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音乐产业是版权产业的核心领域之一,数字音乐的诞生给音乐界带来一个惊喜,网络的普及和应用又给数字音乐的发展带来很大空间,当然还有许多不确定性。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的海量使用和高速传播,让音乐影响力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有着深远意义,不仅有利于尊重音乐著作权人的劳动成果,也有利于数字音乐市场以及相关产业的良性发展。
我们注意到,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新的侵权方式大量出现,使得现有版权保护方式和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数字音乐版权归属不确定,授权模式不明晰等问题日趋严重,音乐侵权盗版尚未有效遏制,不仅损害了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数字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这给音乐版权保护在立法、司法、行政方面提出了严峻挑战。
国家版权局一直重视音乐版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中国音乐、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大力规范网络视听版权市场,提升公众版权保护意识。多年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一直着力打击音乐盗版,今年即将开展的“剑网行动”将把音乐版权作为重点内容;同时,国家版权局开展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工作,也将以传播音乐作品为主要内容的网站纳入进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音乐版权保护力度,推动创作、传播、使用等各方共同协力,建立并维护有利于各方利益平衡的合法音乐版权秩序,营造并培育有利于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版权生态,让有关各方在这样一个良好版权秩序与生态中各尽其力,各得其所,共同发展。
——中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 于慈珂
15年前,由于中国和阿尔及利亚代表团的共同倡议,世界知识产权日得以设立。每年我们都会通过一个特定的主题来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
音乐形成于节奏,经过千万年的演变,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情感的最普遍的表达方式之一。我们所欣赏的音乐得益于世界各地成千上万人的灵感和付出。这些极富创造力的人包括歌手、词曲作者、音乐家、出版商、制片人、曲作家、工程师以及其他很多人。
我们与音乐的关系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呢?音乐将如何创作并传播?听音乐的方式还会如何演变?怎样才能确保那些给我们带来这种普遍快乐的人们能凭自己的技艺谋生呢?我们应当且必须确保,在新的数字经济中,这些带给我们快乐的人——音乐的创造者和表演者没有被遗忘。在现在这样的新体系下,他们的作用是否得到足够的保护?这个问题至关重要,也是我们今天将要探讨的重点。要使文化充满生机,就必须确保创作者、作曲者、词曲作者和表演者都能从他们的音乐中获取经济价值,从而过上体面无忧的生活。因为没有他们,我们就没有了音乐。
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为音乐的创造、推广和发展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也是保障音乐得以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持续存在的关键所在。“因乐而动,为乐维权”这一口号的提出,正是呼吁全世界和全社会一起努力,确保我们的音乐人不仅获得公平交易,而且得到人们的承认,尊重音乐人创造的价值,重视音乐人为我们的生活所作的独特贡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副主任 吕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