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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维权贵在“真”
2015-05-14 17:04:00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网

 

在与山东省“扫黄打非”部门商讨打盗事宜、巡查书刊市场过程中,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成员单位代表发现,地方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不护短、动真格——

打盗维权人员清点盗版教材。

执法人员对盗版教材进行登记。

5月7日,来自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等17家联盟成员单位的24名打盗维权人员,来到山东省淄博市,与当地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商打盗维权事宜。

呼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当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得知,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希望能到淄博市与当地执法部门共商打盗维权事宜后,他们非常重视,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济南、淄博、潍坊、济宁和滨州等地“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前来参会。

座谈会上,执法人员和联盟成员单位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除了介绍近段时间各自打盗维权的成果外,还分别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处处长赵骑韬说,他们在查处一些培训机构时,发现有使用盗版教材的现象,但由于这些机构使用教材没有赢利行为,又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因此只能将盗版教材没收。滨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金生提出,他们在检查校园周边的复印店时,由于很多是散页,量也不大,在查缴时同样遇到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甚至有些懂点法律的人,还会以《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为由,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进行辩解。

对此,出版社的很多打盗维权人员也有同感,他们提出现在学生们用复印的教材已经成为习惯,复印店复印教材也早已不是只复印一两个章节,而是整本书成批地进行复制,这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本意并不相符,尽管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第三稿中已经修改成“为个人学习、研究,复制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片段”,但由于还没有最终结果,因此目前对复印店的维权很难,再加上复印教材与传统的盗版形式有所不同,它是按需复印,这给查缴、取证都造成了极大困难。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让权利人维权和执法部门查缴时有法可依,如果这个现象再得不到遏制,不仅出版社的利益会受到损害,更重要的是学生们从小就不懂得尊重版权。

巡查市场认真执法

5月8日上午9:30,联盟一行人在山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淄博市书刊市场进行巡查。据淄博市书刊批发管理办公室主任范仲峰介绍,这个市场是1999年建成的,目前有40个商户,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书刊市场一建成就成立了书刊批发管理办公室,主要检查书刊的进货渠道,同时每天还会在市场内进行巡查。

其实,就在来时的路上,很多出版社的打盗维权人员向《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表达了他们的顾虑,大家觉得前一天当地的执法人员肯定和书刊市场的商户打了招呼,估计什么都不会查到,这次巡查市场其实就是造个声势震慑一下,给书商们提个醒,让他们别太过分。

但是没想到的是,当大家走进市场里一家专门经营考试书的书店进行检查时,常年巡查市场的建工社打盗维权人员非常有经验,她看到柜台上面的图书没有问题,就到柜台下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了几本盗版他们社的图书,随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也先后查出了一些盗版图书,册数都不多。店里的服务员告诉大家,由于他们主要是零售,又没有库房,一般每种书只进几本,卖完了再进。就在大家分别对自己社的图书进行鉴定时,一本名为《中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的教材让经济科学出版社的维权人员哭笑不得。原来这本书是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但出版社的书现在刚下印厂还没印出来,没想到市面上已经有卖的了。

一位执法人员说:“我们平时也检查这些书,可是实在分不清哪些是正版,哪些是盗版,现在的盗版技术太高了。”出版社的打盗维权人员向他介绍了一些基本的辨别方法。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巡查现场共查缴盗版教材近200本,涉及4家书店。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所查缴的盗版教材将全部没收,并按照图书码洋的3至5倍进行罚款。

对于此次巡查市场,联盟成员单位代表感受很深,尤其是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不护短、认真执法的态度让联盟成员单位代表非常满意,也感受到了他们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

 

责任编辑: 李玉琳